走出环境治理的“摇摆观”,推动守法的常态化
河南北部某县,因空气质量差被环保部门约谈。随后当地展开大力度治理,全县一度把700多家企业全部关停。当地县委书记对新华社记者说,企业停了,空气是好了,但刚开始的一个月,全县的GDP几乎为零,此后有的企业又开足马力。这种情况虽然较为极端,但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一些地方有少数干部对于科学发展的认识,还是存在环境治理的“摇摆观”。
2015年1月,规定了按日计罚等新内容的新环保法开始实施。然而,全国范围内照此重罚的却并不多。一些基层环保干部反映,虽然新环保赋予了环保执法部门对于违规排放企业进行查封扣押的权利,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阻力重重。有的企业推三阻四,若没有警察的配合,环保执法人员连企业的门都进不去。
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环保部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公众成为“环境监督员”;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环保守法的新常态正在逐步形成。
与此同时,三峡重庆库区首例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贵州为“环境官司”畅通“方便之门”;为解决制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初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治污的重要途径,在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实现“破冰”。随着公益诉讼主体的扩大,环保维权不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不仅加大地方政府考核压力,同时鼓励公众参与进来。
为改善环境质量,2016年,河南等地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突出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替代,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等专家也指出,总量减排和质量改善,都有约束性指标,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地方政府必须完成的任务。要想让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成为防止环境污染的“常规武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