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十三五”文化惠民服务项目关注度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和“实施全民阅读计划,鼓励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加快公共场所微型图书室、基层图书室建设”项目最受网民欢迎,支持率分别为25%和17%。
2016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部分委员建议,靠国家财政建设和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都应免费开放,免费为公众提供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建立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规定被列入“公共文化设施”的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青少年宫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为什么不是包括所有博物馆在内的文化设施都免费开放?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贾旭东曾解释说,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实际上,如国家博物馆等大多数博物馆现在都是免费对公众开放的,只有一些特殊的文物保护类、遗址类博物馆要收取一定的门票费用,这也是符合实际运营、管理需要的,目的也是为了给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建议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利用率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改善建议调查
在“如何提高北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调查中,“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同时加强维护和更新”的选择占比为24%,成为公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第一期待。可见,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建了不用或者利用率差的现象发生。
2016年4月25日,作为文化领域的重要立法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目前,一些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存在着“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现象,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高,活力不足。为此,草案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作为“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原则写入总则。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评价结果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坚决避免公共文化设施建而不用、用而不当等问题。规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统筹服务功能。(千龙智库综合舆情产品发展中心 颜润泽 千龙智库编务部 管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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