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央行等11个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京津冀三地金融支持北京(京津冀)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最新“施工图”也出炉了。
20日,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京津冀三地金融、科技等部门发布了《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创新协同和产业协作,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科技金融支撑体系。
三地将加大全链条金融供给
《实施方案》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三大核心功能建设,强化政策引领。在科技创新策源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国家级基金等支持,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高端产业引领方面,《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强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耐心资本支持,拓宽保险、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CVC(公司风险投资)等中长期资金来源渠道;在人才聚集方面,《实施方案》表示要优化人才金融服务,助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大投资、贷款、保险、外汇等全链条金融供给。
《实施方案》明确,三地聚焦创新协同和产业协作,打造跨区域金融协同服务体系。在推动科技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三地重点在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领域加力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并提升科技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此外,三地将先行先试推动区域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承接国家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改革创新试点任务。三地还将持续深化金融监管创新试点,建设科技保险中心和雄安金融科技中心。
打通科技金融发展堵点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针对当前科技金融发展的一些堵点、痛点问题,从股权、信贷、债券、保险、外汇等方面,提出一揽子支持举措,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共同发展。
比如,针对中小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培育一批科技金融领军机构,集成金融机构的科技人才、能力和资源,引领带动科技金融专业化、专营化发展。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阶段融资难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推广“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信贷产品,改变传统授信逻辑,看人才、看科技、看未来,淡化财务指标,弱化资产抵押,支持人才“轻装上阵”创业。针对外籍人才和海外归国人才用汇服务不太便利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境外人才通过用人单位办理收入购付汇,并支持京津冀区域“一地认可、全域通办”。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兼会长许泽玮长期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他认为,对于科创企业而言,《实施方案》带来的是融资条件的结构性改善:研发投入本身可以成为授信依据,跨区域布局不再意味着金融支持的断档。他举例说,科技企业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是“断裂”的:初创期缺资本金,成长期缺中长期资金,成熟期缺并购和跨境通道。过去政策往往“各管一段”,现如今的一揽子支持举措本质是把“接力棒”交稳,而不是让企业在每个阶段重新找一次钱。
构建科技金融协同治理框架
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印发《指导意见》。落到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导意见》要求基本建成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既与世界级原始创新策源、全球科技创新网络重要枢纽功能相匹配,也要与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优势相融合。
“这份由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核心看点在于从单兵突进转向系统集成,构建了跨部门与跨区域的科技金融协同治理框架。”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长期以来,科技金融的最大卡点是资金供给短期化与科创长周期高风险之间的期限错配,以及跨区域要素流动的行政壁垒。《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创新积分制”在京津冀区域内互联互通互认、将人才创新能力纳入授信参考,把看不见的资产变成跨区域可携带的信用凭证。
“一个创新想法从实验室走到量产线,中间那段银行不敢贷、市场化基金不愿投、企业自身现金流撑不住的距离,需要搭桥。”田利辉表示,《指导意见》量身定制了极具突破性的金融工具:重大科技攻关保险共同体、中央企业创业投资长周期考评等,配合中关村科创金融经验向雄安新区推广以及北交所的先行先试,这些举措将彻底打通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到产业培育的全链条,使京津冀真正形成金融与硬科技深度耦合的创新生态闭环。
(本文摘自北京日报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