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数字赋能下的北京社会治理法治实践研究

2024-11-04 16:0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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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共建共治共享的政社合作共治是社会依法治理的基本法治逻辑。数字化在法治政府及行政权运行、社会力量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方面催生了新的主体权责边界。从2022-2023年北京市社会治理的法治实践看,数字网络技术的支撑性作用日益明显,依托“七通一平”数字底座推动法治政府实现数字治理;在数字普法、平安北京建设、社区矫正等方面不断助力社会治安防控现代化转变;网络技术本身被用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支持度进一步增大,以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为代表的网络安全紧急权使用更加完善;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更深的治理效能和经济效果,非诉性解纷在线解决进一步缓解诉讼压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通过数字化实现了诉源治理的前移。为回应数字化社会治理法治实践面临的挑战与趋势,应当重点关注社会治理中数据协同与数据安全的平衡、完善社会治理中“以人为本”的数字化法治实践。

关键词   数字化  社会治理法治  法治社会  数字法治

“十四五”以来,北京市围绕首都超大城市治理,以“七通一平、三京、三个一网”为核心进行规划布局,依托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技术红利,持续提升数字社会智慧化体验,创新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社会依法治理,探索出一条数字赋能下的北京特色社会治理法治实践之路。

一、数字网络技术催生社会治理法治新命题

共建共治共享的政社合作共治是社会依法治理的基本法治逻辑。数字化为共建共治共享的政企合作共治带来了新的理论命题,“这种未来法治图景可以用万物皆可连通、万物皆可复制、万物皆可计算、万物皆可监督、万物皆可智能来概括。”理论上,数字网络技术重塑了传统社会治理各主体的权责边界;效果上,数字网络技术在社会依法治理的支撑性作用日益明显。

(一)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传统行政模式下,政府通过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条块化结构进行治理,尽管协调治理已被提出多年,但是受部门利益和经验主义的限制,特别是面对活跃的社会生活,治理的基本逻辑仍然是被动型、经验型的,数字化带来的数据流分析,将经验上升为数字模型中的趋势,为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性治理提供支撑,如北京市提出的“未诉先办”即将政府在化解矛盾的关口进行前移,在矛盾小微阶段介入,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总的来看,数字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影响主要在两个维度上,一是对政府自身建设方面,数字化提升了法治政府的智能化水平;二是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方面,数字治理影响了行政权的运行方式。

1.数字化提升了法治政府的智能化水平

一是提升了基层治理的延伸度和整体性。宏观层面,通过多地区政务平台的协同,数字技术熨平了一条政务线上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事务,原分别实施的层级审批、部门间流程审批、协助调查取证等政务活动实现了线上协同办理,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作出行政行为成为可能。中观层面,随着《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下称《数字标杆城市方案》)深入开展,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数字乡村建设等延伸了法治政府的均质化治理能力。微观层面,随着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在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环境等行政执法领域,智慧执法移动终端已经成为执法必备工具,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掌上办”,极大提升了基层治理的延伸空间。二是提升了政务服务的自动化水平。大部分政府的行政行为可以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数据平台保存的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在行政机关之间共享互认,将极大提升政务服务的自动化水平。近年来,北京市依托国家和北京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申请、受理、审批、归档等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及标准版式电子证照统一在政务活动中普遍使用。目前,北京实现市区两级98%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2.数字治理影响了行政权的运行方式

数字化技术改变了行政活动各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一是行政行为在数字治理下实现了自由裁量权的趋同。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按部门分别进行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实践中形成了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行政处罚裁量区域分类管理台帐等特色方式。从《意见》规定来看,各地在线政务平台也在规定范畴之中,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智慧化、程序化治理,这意味着数字治理下的行政行为,必然要走向行政裁量权的趋同、规范和统一。二是数字治理深刻影响着许可、处罚、管辖等行政法规则。行政许可环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的制度设计,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并网后,各地区和各部门保存的证照、办事材料等数据资源在行政机关之间共享互认,不同地区、部门、层级的行政机关之间在行政行为申请、受理、审查、陈述与申辩、决定、证照制作、决定公开等环节实现协同审查与办理。数字化意味着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作出行政行为成为可能,行政地域管辖、层级管辖制度也需随之改变。行政处罚方面,随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纳入新的《行政处罚法》,依托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技术红利,智慧执法系统进行数字认定可以构成“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规范操作。

(二)推动社会力量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格局

1.网络平台的社会治理

数字时代的网络平台是人类生产进步的缩影,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离不开网络平台的共创共建共治。平台构成了网络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社会共同体的一部分,网络平台是成熟的商业场景、社交场景的搭建方,依法治网是网络平台参与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命题。在“国家—平台—用户”新型社会结构中,平台经营者具备管理职能,协助国家进行社会治理,但是平台治理权源自“绩效合法性”,需要借助平台主体义务来补足其正当性缺陷。网络平台必须要解决因其“绩效合法性”而衍生的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数据鸿沟等网络治理法律问题,特别是数字人、元宇宙等概念提出后,网络平台更是承担了数字化虚拟社区的管理方角色,网络平台的社会治理义务愈加重要,依法建网应该是网络平台的首要义务。同时,网络平台这种中立地位使其成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重要参与方。《电子商务法》肯定了电子商务平台构建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的合法性,各类电商在入驻商家和网购者之间充当裁决者,极大简化了举证程序,发挥了小快速裁的角色。

2.数字社区(智慧社区)

2022年5月,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首次将“智慧社区”列入公共政策领域。《数字标杆城市方案》提出建设数字社区中心,列入第六部分数字社会生态。智慧社区本质是一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治理形态,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以最终高效实现线下的社区管理和各类社区服务为目标。智慧社区是政社共治的集中场域,一是随着街乡依法向社区下放政务服务审批受理权限,薄弱的社区力量需要借助智慧数据平台开展政务事项查询、办理、反馈事项;二是社区作为网格管理的上级单位,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必将汇集大量数据信息,推行“社区输入+网上推送+部门响应”工作模式,可以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同时降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响应成本;三是通过数字技术可以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智慧支撑。

(三)扩宽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

这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打破了传统社会治理格局条块化的局限,推动传统社会治理方式体现出扁平化、网点化特征,有利于推进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社会治理。

1.数字化可以加强群众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监督

数字技术可以确保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因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束和人民代表大会闭会而中断。在人大代表选举阶段,数字化技术可以为人大代表精准画像,选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本选区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在人大代表履职阶段,相对于以往人大代表通过入户走访、事先约访等传统手段联系群众的方式,数字化技术可以随时在移动端在线履职、提交建议、互动交流等;在人大代表工作监督阶段,数字技术可以突破地域和时间限制,实现人大代表的在线履职、述职。在代表寻求连任阶段,通过人大代表个人大数据形成代表履职质量和活跃指数,为代表连任提供更加公平的佐证资料。

2.数字化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职

人民群众通过数字化实现对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有两个具体路径:一是通过数字化直接将群众与国家机关建联。比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般设有市民留言箱等,数字信访实现了群众信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答复,更加方便了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议。二是数字化提升人大作为法定监督机关的监督效能。数字化技术在精准发现问题方面比传统监督手段有量化优势,有利于推动各项监督任务精确化。从实现场景看,主要是数字赋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将选题确定、审议前调研、与报告机关沟通协调、抓好审议意见落实问效的数字化建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业务流、监督流、审议流、落实流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流程的系统性重塑,把规则之治和数智之能有机结合,贯穿人大监督多跨协同的全过程、全闭环。

3.数字化促进基层协商议事

《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探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对于数字化居民协商自治,在微信等常用社交软件中,物业公司、业委会组织发布自治事项已经成为普遍做法,智慧社区就是要将议事活动的范围扩大、链条扩展,从协商、公开、监督等基层民主自治全链条实现数字治理。

二、数字网络技术赋能北京市社会治理法治实践情况

    从2022-2023年北京市社会治理的法治实践看,在数字网络技术的支持下,法治政府建设及运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均发生了显著的样态变化。

(一)数字化对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法治实践的影响

“十四五”以来,北京以“七通一平、三京、三个一网”为核心进行规划布局,加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北京以“七通一平”构建城市数字底座,依托大数据平台累计汇聚政务数据2500多亿条,社会数据2200多亿条。其中发挥支撑性作用的是北京智能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简称“京办”)全面上线。

“京办” 是覆盖市、区、街、居四级的统一基础协同办公平台,是全市政务办公系统的统一入口,为全面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底座”级支撑,社会治理成为京办的重要板块。一是开展关于社会治理的日常政务办公。根据“京办”网站的介绍,京办五大常用功能:通讯录、消息、日程、任务及文档协同。基于其四级政务单位的贯通性,政令实现多级联动。二是大型社会活动保障。北京作为首都每年都会举办各类大型活动、赛事,大型活动的调度协调,对信息流通的速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大型活动的数字治理可以为工作筹备、调度、复盘提供数据支撑。“京办” 以任务为中心,按特定活动的场景化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工作人员高效协同完成特定任务。如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京办”通过开发、接入赛事指挥大屏、涉奥数据上报功能,服务指挥部共计近万名涉奥人员的沟通和协作,支撑近千次涉奥工作调度会议,数万个工作任务分解和追踪,数千万条沟通消息。三是突发事件、疫情防控应对。疫情期间,京办平台和相关应用打破数据孤岛,有效支撑应对决策。隔离人群管控方面,在疾控、卫健委、各街镇、社区医院、120急救中心、转运专班、隔离点各环节,利用系统自动化功能实现地址与街镇自动匹配、消息主动提醒,文件安全传输,形成高效管理闭环,极大缩短了人员流调、判定、落位、转运、隔离的时间;病例流调系统方面,病例流调系统基于京办平台开发,实现了对即发病例的电话流调、风险点位核查、风险人群处置,实现了流调溯源的线上化和智能化,系统2022年4月底开始在东城区建设,后提级建设成为北京市的病例流调系统,在全市16+1区推广使用,承接流调溯源工作。

(二)数字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实践的影响

增强社会安全感,加强平安北京建设是北京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从行为或秩序状态的视角界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社会各主体依托法律、法规及软法的权威,采取刚柔并济、道德教化等方式,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有效预防,对社会治安领域若干失范问题予以有效预防矫正,对重大矛盾纠纷予以有效防范化解,进而创造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社会治理活动之运行状态。

1.通过数字普法在全社会树立社会治安防范意识

“‘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要求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提出,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数字普法具有精准、互动、众创、即时的特点,2023年,北京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共发布了5563条微博,获得8103.6万阅读量,2.4万个转评赞,被围观1.4亿次。其中互动式普法取得新成效,2023年共携带了8901次话题,参与了207次超话,发布了2460条视频,参与了3972次,数字普法在全社会树立社会治安防范意识的辐射带动作用越发明显。

2.通过数字技术实现社会治安防控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现代化

一是数字化助力公安机关高水平建设平安北京。2023年,北京市公安局把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作为推动北京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打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加强办案中心与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融合运行,创建全国首家省级经济犯罪案件受案中心,全年审查嫌疑人同比上升75.6%,拓展办理刑事速裁案件同比上升11倍,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北京样本”。围绕大型活动安全监管,探索推行“一网通办、并联审批”“一次审批、多次告知”等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提出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近年来,北京110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做到“一键通”“平台通”,对非公安机关管辖的情况引导转递12345受理解答,实现即时共享信息、快速转递处置、有效跟进反馈结果。据统计,年均有90余万件非警务类咨询和求助被及时流转到政府其他部门处理。二是北京市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北京市检察院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根据《北京市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2022年以来建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75项,朝阳、丰台、房山、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怀柔等区院试点带动应用成品油涉税数据模型,以最低成本的法治约谈方式,督促124家加油站主动补缴税款等1.5亿余元;应用危化品安全生产经营数据模型,协同公安机关查办黑加油点位31个、刑事立案31件,助力重点行业领域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东城院“幌子公司”监管治理数据模型,筛查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的市场主体130个,移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22家,已有11家被吊销营业执照;房山院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数据模型、密云院网络赌博案件资金穿透、医保基金诈骗等数据模型应用效能逐步显现,大数据赋能检察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数字检察对监督线索发现、监督案件办理的贡献率首度达到27.1%和33.6%。

3.数字化实现社区矫正精准化

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与教育管理是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基本立法宗旨。自《社区矫正法》2020年7月施行以来,北京市司法局加速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运用信息技术,落实“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实现精准矫正。社区矫正的报到登记阶段,北京市发布全新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并将文书格式与信息化相结合,利用已有信息数据库自动生成相关执法文书。海淀区开发应用网络教育平台,社区矫正对象可自选法治、人文等多个类别的课程,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改造,借助北京社矫软件、设置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实行网上、网下双重监管,有效避免代报告情况的发生。截至2023年5月,海淀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各类集中教育近900期。房山区将心理要素融入信息系统,依托大数据计算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性格等心理“CT”体检。

(三)数字化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实践的影响

数字化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技术本身被用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支持度进一步增大;二是以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为代表的网络安全紧急权使用更加完善。

1.网络技术本身被用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支持度进一步增大

互联网成为突发事件即时监测的基本依托。202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二审。针对疫情期间发生的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不够完善,影响了信息上传下达的及时性、准确性等问题,根据司法部修订《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提请审议时的说明,《草案》亮点之一是畅通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强调建立网络直报和自动速报制度。移动互联网为风险依法治理提供基础设施,大数据为风险依法决策提供科学支撑作用已经日益凸显。作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配套制度之一,《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修订后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立上述立法理念。《预案》强化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有关工作要求,特别是在数据分析技术的辅助下,对于较大及以上且比较敏感的突发事件,可实现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同时,《预案》将网络应用系统列入九大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要求。

2.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规范行使网络安全紧急权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列为“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国家的行政机关基于对国家安全的维护,及时遏制网络安全风险的升级,有权行使网络安全紧急权,实施包括‘互联网死亡开关’在内的网络紧急措施。”《网络安全法》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明确,“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是规范行使网络安全紧急权的必然需要,2023年7月,北京市开展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这次演练延续了2022年的做法,邀请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及大型互联网平台共计约90家单位参演,再次将互联网企业纳入参演单位范围并进行模拟攻击。

(四)数字化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实践的影响

数字时代的纠纷综合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构建在线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发挥网络平台的纠纷解决作用,建设智慧法院及在线诉讼机制,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途径实现多元纠纷解决和良法善治的一项系统工程。2023年,北京市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走深,嵌入社会治理的效能进一步加大,社会治理领域的非诉性解纷机制建设亮点颇多。

1.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更深的治理效能和经济效果

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为典型,推动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融入社会治理。该院建立全国首个“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实现了电子证据在司法场景下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和全节点见证,解决了电子证据存证难、易篡改、验证难的痛点,截至2023年8月底,已上链电子数据超2亿条。2022年9月,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打造的“版权链-天平链行政司法协同治理平台”2.0版本亮相服贸会,该平台是全国首个版权领域行政司法协同治理机制,通过两个单位的“版权链”“天平链”双链对接机制,互联网法院可以依职权调取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存档的版权登记材料,并进行区块链跨链验证。“天平链”的延伸发展,对北京互联网法院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平台具有重要意义。执行领域数字司法深刻改变传统执行模式,数字效能得到进一步彰显。截至当年年底,北京法院五年来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16类信息的在线查询和控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66044次,限制出行487万余人次。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1284亿元,成交率、溢价率显著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8.9亿元,北京法院网络拍卖率居全国法院前列。

2.非诉性解纷在线解决进一步缓解诉讼压力

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是北京市依法治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匹配度来看,非诉纠纷解决是数字治理的理想场景,2022-2023年北京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数字化建设颇有亮点。一是传统12348电话热线通过数字化升级,融合了诉源治理功能。新的12348热线平台具有留言和智能化服务功能, 2022年以来,北京市12348热线平台智能引导助手共收到有效咨询问题198102次,正确匹配问题164920次,匹配正确率83.25%;共收到并处理留言23482条。通过人工服务、智能服务、留言服务相结合的方式,12348热线平台实现服务时间7天*24小时全覆盖。同时,通过大数据对群众咨询业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北京市针对“合同”“法院”“起诉”“工资”等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及时梳理法律知识点、开展培训,为不同阶段法律服务配置、普法重点调整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数字管理。研发北京市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不断优化功能应用,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信息全部录入,调解案件录入率比2019年(系统研发初期)提高75.48个百分点。系统对接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累计转办调解案件3502件。

三、数字网络技术对社会治理法治实践带来的挑战与回应

《数字标杆城市方案》规定,共同营造引领全球的数字社会生态。共建共治共享的政社合作共治是社会依法治理的基本法治逻辑,数字化赋能下的北京市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关键是如何在数字场景下平衡好“法治政府用权力”、“社会主体有权利”、“社会组织固权力-权利”的基本样态。

(一)社会治理中数据协同与数据安全的平衡

作为土地、资本、劳动力及技术之外的第五大基本市场要素,数据的有效管理关乎社会治理的高质量发展。以北京市“一网通办”为导向的数字法治政府下,政务数据必然会吸收民生数据,数据协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数据流动的基本方向,以数据有序流动、分区流动为主要调整目标的数据安全法律制度,应当成为平衡数据协同与数据安全的基本选择。

依法治理是平衡好数据协同与数据安全之间张力的关键。数据共享是双刃剑,在社会治理领域,除了一般意义的数据泄露、数据滥用和数据收集目的篡改等数据风险,如果数据收集错误,一旦一网协同,容易造成公共政策的误判。对此,一是国家通过数据分区共享的方式,审慎推动数据共享的节奏。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顶层设计,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二是加强数据治理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才是长久之计。立法层面,《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议北京市适时出台关于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执法层面,政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应做好党纪处分、行-刑衔接等约束机制的协调与配合。司法层面,笔者建议,司法机关应及时推出数据治理方面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守法层面,在社会治理领域,加强数据使用的技术培训和法律培训。

(二)社会治理中“以人为本”的数字化法治实践

后疫情时代,应当将强数字政府建设的优势转化为强社会治理效能,数字化社会依法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在以人民为中心。调研发现,2022年北京疫情反复期间,北京各社区充分发挥纽带作用,防疫物资的捐助共享、防控信息的及时发布、突发状况的协调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远了,而是近了。应当充分运用这种正能量势能,在法治轨道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充分化、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移化,激发自治、弘扬德治、依靠法治,继而让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看得见、摸得到的权利。

1.通过数字化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感

全面推进“互联网+社区党建”,借助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机制,在居民自治议事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在参与密度上,数字化技术应当拉进人大代表同选民之间的联系,同时,我国立法机关强调“大块头”和“小快灵”法律兼顾,数字化应当充分反馈基层立法需求,在“小快灵”的法律制定中发现更多的基层声音。

2.通过数字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数字标杆城市方案》提出数字教育、数字文化、数字社会保障、数字社区建设取得更大突破。依靠大数据驱动,着眼人民群众需求目标的实现,从“供给方设计”转向“居民点单”,可以促进公共服务由粗放供给向精准供给转变。2022年,北京回天地区进行数字社区试点建设,回天大脑联合工作组累计建成基层治理应用场景10余个、指挥调度场景12个、参与建设部门15个参与方案论证和建设企业20余家累计接入使用数据230类3000多项、累计用户访问量突破450万次服务居民40余万人次。但是,这种系统性的数字社区重塑工程毕竟尚属少数,全市7300余个社区(村)难以复制这种投入体量,建议其他社区单位以本社区重点基本公共服务为突破口,进行数字化服务,在便民服务、幼托养老、文博建设、社区救济等方面形成差异化,形成微型数字优势带动各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

3.通过数字化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移化

与智慧法院建设相比,人民调解领域的数字化建设还稍显滞后,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建立在线人民调解统一平台。北京市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已经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信息全部录入,在后台数据基础成熟之后,建议制定“北京市人民调解在线调解规则”,尽快成立统一的北京市人民调解组织在线调解平台,并纳入“京通”底座,允许当事人线上委托调解。二是数字化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理想渠道。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组织尽快纳入北京市特邀调解体系,并入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北京分平台和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充分发挥法院在线委托调解的牵引作用。三是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线作用。当前,北京市已规范设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7849个,市、区两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全部建立,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保持全覆盖。建议探索人民调解组织包社区机制,将社区数字化平台端口与人民调解组织线上关联,加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联学,增加网格员调解能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群众诉求感知能力。

文章来源:北京蓝皮书《北京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23~2024年)》

责任编辑:李冬红  作者:包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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