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篇
伟大建党精神引热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伟大建党精神并作了科学总结和理论概括,引发学界热议和深入研究。有学者指出,伟大建党精神的提出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逻辑使然,是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光辉历程的必然结论,是构筑全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而奋斗强大精神砥柱的时代需要。伟大建党精神与党的其他精神系列的关系,从横向看是“源”与“流”的关系,从纵向看是“主干”与“枝干”的关系,从统属关系看是“纲”与“目”的关系,从历史文脉看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与特殊形态的关系,这些精神系列共同构成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有学者认为,由“建党精神”概念形成的重大理论命题,从定位、特征、功能和价值四个视角进行研究,有助于呈现伟大建党精神的历史承载和思想沉淀。建党精神是历史概念但贯穿于党的全部实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遵循、人民情怀、使命担当、实践品性和党性立场等特征,具有锤炼政治品格、塑造先进形象、形成激励动能、存储红色记忆的功能。
以“正确党史观”观党史
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公开提出“树立正确党史观”,为学习和研究党史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学者认为,树立正确党史观是党史学习教育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根本问题。坚持正确的党史观,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学习研究党史,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有学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发展为根本依据和思想基础,深刻揭示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彰显出推进党史学习研究、宣传教育的丰富意义和价值,是树立正确党史观的根本遵循。有学者认为,党史观是一系列有关党史、党史学观念的集合,其在本体论意义上包括党史是什么、党史学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决定了学习党史的意义;在方法论意义上则包括如何学习、研究党史,这反映、影响着对党史本体论的理解。更好地发挥党史学习教育的积极意义,必须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坚持本体论和方法论两个维度,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方法,把握好党史学政治性与科学性的辩证关系。
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研究热点
党的十九大在全面部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同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该命题在学界进一步掀起研究热潮。有学者表示,新时代党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逻辑缘起在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而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及当前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等都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价值意蕴的角度来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能够凝聚当代中国的民族国家认同,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丰富中国民族理论的话语体系。有学者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质是不断加强和巩固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思想基础。
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独立作为一个时期来把握
在党史学领域,分期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往学界在阐释党的历史时,要么按照建党和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来呈现,要么依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来叙述。“七一”重要讲话依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题分四个时期(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对党的百年历史进行了总结,阐明了每个历史时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取得的历史成就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历史地位。有学者指出,这一勾勒党的百年历史的话语方式表明,划分党的历史时期,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独立作为一个时期来把握,以彰显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进程中的地位。新时代是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时代,是更为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时代,在党的百年历史上具有独特地位。有学者认为,不管中共百年史划分为几个阶段,中共百年史都可以解读为为建立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而接续奋斗的历史。中共百年奋斗史可划分为不同历史阶段,但它们之间是前后相继、不可分割的。
(作者宋月红为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孙钦梅为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文化学篇
归纳百年文化建设经验,审视文化强国建设逻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建成文化强国”纳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文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有学者指出,在百年历程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旨归,注重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和文化发展规律,保持党的使命意识和危机意识,这既是党在实践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也为开展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启示。回顾党百年来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有学者总结提出了四个“始终”,即始终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始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建设思想。
文化是历史的积淀,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在党的百年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锤炼,并凝结成革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新的文化样态。有学者认为,包含传统文化在内的三种文化样态在新时代下需要以历史逻辑与时代逻辑结合、文化心理与文化实践统一的视角进行审视,需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涵养初心使命、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而促进三者的融合贯通发展。
文化自信引领国风国潮,文博跨界实现守正创新
国风国潮正当时,传统文化在与新潮流的碰撞融合中焕发全新的生命力,其背后也反映出大众对于“中国制造”的认可以及对传统文化价值的认同。有学者指出,国潮消费的兴起与盛行来源于政府媒体对文化主导权的掌握,同时也体现了民族企业家通过品牌对“中国品味体系”的打造所唤起的民族认同与文化自信。
在文博领域,博物馆文创作为国货浪潮的重要“一员”,也为文化自信写下了生动的注脚。同时,在创新呈现与跨界结合的过程中,文博文化供给侧也实现了革新。首先,博物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以科技手段创新了文物文化的管理与传播方式。其次,文博类节目使文物能够“开口说话”,有学者指出《国家宝藏》作为文化类综艺节目的影像标杆,在文博与综艺的巧妙结合中实现了古老文物的创新叙事,使观众在观赏器物之美的同时,也形成了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记忆与认同,从而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
数字技术赋能文旅产业,增强地方文化生命力
《2020年-2021年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将元宇宙定义为“整合多种新型技术构建出的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虽然“元宇宙”这一新的形态尚未成为现实,但不断更迭的技术以及数字化的趋势对各行业都进行了重新定义,文化旅游行业也在这一科技趋势下展开新的探索。有学者指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以及5G等技术为文旅产业带来了更加多元的场景体验,同时也拓展了文化的呈现形式、促进文化旅游品牌的建构。基于此,我国文化旅游产业应该从开发、经营、体验、推广等多维度进行创新转型。
在此基础上,一些城市开始尝试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以长沙“超级文和友”为例,有学者指出“超级文和友”作为新时代的文旅消费场景,将各类舒适物综合成一个文化社区,集中体现了浓厚的本地生活气息以及凝练的文化符号,成为长沙夜间文旅消费的重要载体,可以作为政策观察窗口以及文旅消费模式创新“试验田”,为目前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此外,“电竞+文旅”也是文旅消费场景的一次创新尝试,旅游城市应当深入挖掘各地的旅游资源,利用数字化技术活化场景消费,不断注入新元素,增强地方文化的生命力。有学者认为“沉浸城市”正在成为未来城市的一种发展目标。
(作者卜希霆为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研究基地主任,苏颖悦为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
法学篇
结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
2021年,法学界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基本精神、核心要义等,结合民法典制定、法治中国战略实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法治等具体问题,展开了深入的学习和研讨,形成了一系列成果。学者们充分认识到,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
热议数字社会治理,解读《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法学界围绕着个人信息的权益构造、保护机制、义务设定、企业的合规控制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当前,全球范围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辐射范围和影响程度都前所未有,已经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发展数字经济为中国经济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实现“换道超车”提供了机会,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信息技术也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个人的隐私保护等问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有学者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和颁布,不仅奠定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新法基础,而且也成为数字化背景下的一部基础性立法。有学者认为,该法是一部“领域法”,具有公法和私法的混合的特点。该法的出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了人民群众新时代的新需要、新愿望,为国际数字法治贡献了“中国方案”。
《民法典》研究热度未消,各部门法法典化问题出现
《民法典》于 2020年颁布以后,学界围绕民法典的各种研究和热议并未消退。学者们将民法典的编撰和颁布放到中西法律传统的大历史视野中观察和理解,从“法典学”的高度,对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得失进行了检讨。有学者指出,民法典的制定,不只是民法规范完成集中编纂,而是一种思维方式被进一步确认和强化,反映的其实就是追求体系化的法文化。如何通过民法典体系化技术的创新,维持民法典的基础地位,同时又能够因应数字社会和信息技术所导致的社会变迁,就成了反思和讨论民法典颁布的一个基础理论问题。有学者进一步指出,确保民法典体系化功能的实现,是未来民法典适用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也直接关系到民法典贯彻实施的质量。民法典体系化的特征和功能,也进一步激发了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环境法等其他部门法领域学者关于刑法典、行政法典、刑事诉讼法典、环境法典的编撰和颁布的条件、可能性与必要性等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此外,也有大量学者围绕民法典适用中的重要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持续促进民法典的适用和民法教义学的本土化建构。
跟踪立法成果,回应法治挑战
2021年,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持续深化,取得了重要的成果。立法方面,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新兴领域的法律,修改了《刑法》《国防法》等重点领域的法律。同时出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司法方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改革建设,优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学者认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在五个体系上下功夫: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除此之外,还应当突出重点,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另外,以信息技术、大数据为基础的新科技的发展,带来了社会形态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既带来了发展完善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深刻的冲击和挑战。如何在新的信息社会和数字经济的背景下,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化解科技带来的挑战,处理法律与科技之间的关系就成了大量研究和讨论的主题。
(作者泮伟江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新闻传播学篇
总结党的新闻事业奋斗历程,分析新闻事业发展启示
从党的新闻事业的百年奋斗历程出发,总结经验、关照当下、启迪未来,是此类研究的总体思路。一些研究聚焦于“纵贯线”,即选择一个侧面,如新闻理论、新闻政策、新闻评论的社会功能等,对百年变迁进行历时性研究并获得启示。有学者认为,党的百年新闻理论发展可以分为思想启蒙传播、新闻实践探索、理论曲折发展、体系创新突破等四个阶段。有学者从媒介技术变迁角度分析百年新闻政策史,认为党对不断发展的媒介形态始终保持开放的态度,坚持管好、用好。有学者从社会功能的视角剖析了党报新闻评论的百年发展,认为其历经了革命宣传的报刊武器、政治动员的话语建构、执政主张的言论阐释、真理探讨的言说回归、市场经济的舆论助推、政党观点的多维表达等发展阶段。
还有一些研究着眼于“横切面”,即选择一个时间断面或重大事件,对其历史经验与当代启示进行深刻分析。有学者关注建党初期的办报活动,认为“办报建党”奠定了中国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和中国共产党新闻事业的基础。有学者关注了《新青年》创办及改组、延安《解放日报》改版、改革开放时期新闻事业全面改革、新时代新闻事业全面创新和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等重大新闻改革,并从中提炼出坚持党管新闻媒体、坚持人民中心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等八项历史经验。
关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发展,直面意识形态复杂形势
与党在新闻工作理念与实践上的不断创新相呼应,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的热度不减,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特点、发展及其与实践的关系展开。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具有继承性、民族性、时代性、创新性等主要特点。学者们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创新发展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是同步的,形成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是根植于中国实践的中国化的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学者强调,当前新闻传播实践面临着复杂的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技术带来的媒体格局变化等,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新闻舆论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重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倡导效果为导向的精准传播
2021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引发业界和学界的热烈反响。有关国际传播的研究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一是围绕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传播生态,从整体上分析我国国际传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有学者认为,我国国际传播在战略规划、理论框架、话语体系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与我国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极不匹配。有学者认为,应从观念更新、体制保障、实践创新、话语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力,切实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大力增强和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有学者强调,国际传播宜实施以效果为导向的精准传播,通过对各种传播资源和手段的精心选择,实现对不同对象的传播效果最大化。
二是围绕国际传播领域的具体议题,探讨如何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有学者认为,通过重大事件主动设置议题,取得传播话语权,以提升中国的国际声望,是塑造国家形象的新策略。有学者认为,要发挥出版在中华文化对外传播中的作用,通过中国出版“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有学者认为,奥运会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展示国家形象的重要契机,但我国媒体在北京冬奥会对外传播上尚存在议题设置能力弱、传播内容单一、叙事视角局限、传播渠道闭塞等问题,要遵循国际传播规律,做好冬奥会对外传播。
立足传媒生态重构,反思技术“裹挟”传播现象
技术变革对传媒的影响成为学者研究的关注点,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一方面,持续探讨新技术带来的内容生产转向和传媒生态重构。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全方位重塑新闻业,技术嵌入新闻采集、生产、分发和核查等媒体场景中,使新闻传播由传统型向智能化转向。对于社会热议的智能链接虚拟与现实世界的“元宇宙”,学界则多持审慎乐观的态度,学者们既认为其将催生新的传播业态、社会形态,也要警惕其背后的资本操纵、治理风险。
另一方面,深刻反思技术“裹挟”下的算法偏见、虚假新闻、伦理失范等问题。有学者认为,新闻生产流程和逻辑被技术改写,新闻生产表现为职业记者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动态实践,新闻业正呈现“液化”状态,多元化新闻观念和新闻生产重塑传播生态。有学者认为,技术驱动下新闻业面临多重伦理困境,主要表现在数据管理与用户隐私安全、算法风险与算法权力化、把关权的位移与让渡、社会责任缺位与人文价值缺失等。面对技术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学者们普遍认为,应挖掘技术的深层次内涵,加强对信息传播的规制。
构建中国特色新闻学,促进新闻传播学科现代化
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是传媒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有学者认为,要提升中国特色新闻学的“三大体系”(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水平,构建真正对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发挥支撑作用的中国特色新闻学。有学者指出,从新文科维度来说,应实现新闻传播学科的现代化、中国化。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新闻学的学科体系应该以新闻学基本知识和理论体系作为核心和基础,以传播学知识理论作为补充,以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知识理论作为辅助,进行学科设置和课程设计。还有学者以我国出版硕士教育已走过十年历程为契机,探讨在文化强国战略背景下,出版硕士人才培养如何紧密围绕出版业的转型升级,树立协同融合的培养理念,探索创新培养模式,为文化强国赋能助力。
(作者李舒为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