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徐孟洲:推进互联互通,降低中小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

2021-11-15 14:2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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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由长安街读书会、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跨学科交叉平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联合主办的“平台经济反垄断与互联互通”线上研讨会成功召开。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认为,只有从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并总结经验,提出科学有效的法治建设方案,供国家立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管理参考或运用,才能治理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限制竞争的垄断现象,保障公平的市场秩序,才能使中小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在我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以前没有过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和垄断行为,互联网经济特别是数字经济越发达,对国民经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小企业发展影响越大,越要加强对平台经济的法制规范和治理。徐孟洲认为,在互联网领域,研究数字经济条件下怎么样运用法律手段克服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造成的危害,保障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意义重大。

互联网App之间相互屏蔽与断链,是在互联网平台经济和头部企业生态闭环的逻辑与背景下出现的。平台自建生态闭环,对内增加流量附加值、对外构筑重重壁垒,通过种种封锁、屏蔽、不兼容等行为,在以邻为壑的同时,也无形中增加了中小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影响了用户体验。而解除屏蔽的本质,不仅是要打破互联网企业的平台壁垒,更是要拆除阻碍互联互通的数字经济社会发展的壁垒。

对于如何应对数字经济迅猛发展中出现上述新问题,徐孟洲认为,在这些问题解决方法的探索上,我们国家在国际上还算是领先国家之一,在国际上找不到更多成熟的经验来借鉴。因此,我们需要从我国数字经济自己发展过程中,认真研究运行中产生了什么问题,这些问题是怎样出现的,有何社会危害性?再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法理概括,提出我们的法治对策,供立法部门和执法部门完善数字经济法治化提供理论依据。

(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李冬红  作者:冯青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