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舆情监测“四惑”

2020-08-14 08:58 人民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在舆情服务的产品形态中,舆情监测指的是由专职舆情分析师第一时间主动获取客户在互联网环境传播的相关敏感信息的行为。舆情监测的意义,就是随时提交舆情演绎数据统计和趋势说明,为舆论引导或管理提供信息源,尽可能避免网络舆论中出现不良信息,减少因问题激化而对社会秩序产生的冲击。

监测是舆情发现力之一种,也是后续研判处置的基础,舆情分析师在对信息数据筛选过程中,做到对敏感负面信息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形成“舆情快报”机制,可以打好提前量,规避社会治理风险。但在实际工作中,客户对舆情监测的理解经常异化为领导交办、政情快报以及所有属地负面信息,导致舆情服务提供方叫苦不迭。舆情监测的低门槛、高标准,实际上折射的是舆情信息报送的泛要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之惑。

其惑一:舆情定性标准。按照行业定义,网络舆情是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的集合。故此,舆情具有政治性、群际性、时效性等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具有规模优势的舆情中心经常以日报、周研判、月分析和重大专题研判等形式,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层级研判。舆情服务提供方通过加强对客户单位重点人员、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工程等网上舆情信息进行监测,从而注重和加强研判实效。但是,如果遇到客户“大而全”等报送要求,这种作业流程就自动失效了。

其惑二:舆情定量态势。从量变到质变,这是舆情监测中特别强调的趋势变化。从舆情系统采集数据的角度来说,协助客户分析完整的事件趋势,不应该仅限于预先设定的关键词。成熟的舆情分析师可以根据一定时期网络舆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如在重大政治事件、重大节日以及相关事件爆发初期,进行及时的监控与跟踪,从而有效避免网络舆情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协助客户管控舆情风险。态势之争的关键在于,网络舆情信息来源广泛,研判人员应首先占有海量信息,全面综合地运用敏感词、点击量、报道量、回复量等舆情分析指标。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客户(领导)临事而迷,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不愿意花功夫“活血化瘀”,对舆情量变缺乏耐心和细心。

其惑三:舆情定向预判。舆情蔓延有其规律和特点,哪些因素是天然的敏感点,哪些地方又一直没有脱敏,这些都是监测时应充分考量的地方。成熟的舆情分析师根据网络规律和特点,对网络上的重大事件进行动态性的适时跟踪、及时研究和判断,及时准确把握网络舆情事件的动态性发展,推动事件圆满处置,从而做到对网络舆情事件的监测有的放矢。问题在于,一些客户(领导)对突发事件预警、涉及敏感话题以及属地领域内的信息进行自定义预警,最终“眉毛胡子一把抓”,舆情搞成“敌情”,敏锐变成敏感。

其惑四:舆情定位管控。舆情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风险指征。对舆情进行定位分析,目的在于落实风险排查。在这样的舆情收官阶段,成熟的分析师往往比较慎重,通过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和统计,得出网络舆情的基本研判结果,并给客户(领导)提供处置措施和咨询参考意见。在此过程中,舆情分析师要通过舆情系统检索获得传播情况,通过“绣花功夫”对网上舆情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鉴别。这一环节的困惑在于,一些单位(领导)迷信行政管控,不以对舆情事件本身和分析研判为目的,不考虑评论数、回复数、点击量等舆情要素,来个眼不见为净似乎更见效。

古语云:人皆趋彼,我独守此;众人惑惑,我独不从。要解决舆情监测之惑,还得从舆情实践出发,提高对数据的“精耕细作能力”,从互联网浩如烟海的数据中挖掘信息、判断趋势,通过加工实现数据的增值,将监测这一基础环节打造成舆情服务品牌的重要抓手。这就要求舆情分析师提高对数据进行筛选、分析和解读的能力,探索一条为用户提供精细化、定制化服务的信息增值之路。长远来看,这不仅是舆情产品形态实际应用的需要,也是舆情服务提供商立足于行业的优势所在。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特约舆情分析师 颜陈)

责任编辑:孙惠贤(QY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