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习惯在舆论监督下工作

2016-12-21 08:19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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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要习惯在舆论监督下工作

12月16日,中国教育报两位记者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某中学暗访营养餐问题时,遭该校工作人员围堵,报警后又遭到民警侮辱及殴打。在舆论高度关注之下,甘南县官网发布通报,确认涉事民警推打了当事人,已被行政撤职。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从法律上看,记者依法行使采访权,不应因为外部因素而受到伤害,更不应因为触碰到某些机构的痛点而受到恐吓、威胁。一段时间以来,记者采访受阻或者挨打事件屡屡发生,这不禁让人想问,为什么总会有对记者挥舞的拳头?

个中原因或许复杂,但很重要的一条便是相关方面欠缺接受监督的意识。舆论监督是法律赋予新闻媒体的权利。那些对记者出手的人,所害怕的恰恰是记者手中的这种“监督权”。现实中,视监督为麻烦的大有人在,有些地方一听到这两个字儿便无论如何不欢迎、不配合,甚至强行拒绝。其实,主动接受监督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若是行得正、坐得端,监督又有何妨?

俗话说,记者是公众的耳目,是社会生活的啄木鸟、守护神。有人将新闻媒体比作“船头的瞭望者”: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重要的职责,对这个社会、国家的良好运行大有裨益。涵养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保障记者的监督权,也是在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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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薄晨棣(QY0025)  作者: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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