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政经]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出新招

2016-11-24 09: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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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发布并解读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出了详尽部署。今后,北京将完善照顾特殊时期老人的职工休假制度,并将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部分上门养老服务纳入医保。千龙智库带您了解北京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的那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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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上门养老服务部分纳入医保

《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称,北京市将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上门入户提供医疗服务的医保政策,具体政策预计2017年出台。

此外,北京市还将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培育针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体系,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照护服务补贴制度。以海淀区、石景山区为试点,探索开展多种模式的长期照护保险,并适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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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特殊老人可带薪休假

1月24日举行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就《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的书面报告提出,北京市将研究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而于11月21日发布的《意见》中也提出,将通过经济补贴、服务支撑和技能培训等,帮助家庭成员承担赡养照顾责任。研究制定经济困难居家养老家庭子女护理补贴政策。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便子女在老年人术后康复、临终关怀等特殊时期直接照顾老年人。依托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机构,提供老年人短期照料服务,保障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合理适度的休息时间,真正保证老人养老问题。

开启养老助餐服务试点

北京市今年将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顺义8城区开展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市级财政统筹分配拨付各区的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可优先安排支持试点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用于设备改造、购置等。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建设工作将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一方面,将鼓励大型专业餐饮服务商(中央厨房)利用自身独立的服务网络、科技手段或智能设备,通过“餐饮服务商(中央厨房)+社区配送+老年人家庭”方式直接开展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包括养老照料中心在内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的餐饮功能,采取不同形式和办法,就近为有就餐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将继续鼓励支持现有老年餐桌开展服务。据悉,各区需组织养老助餐服务商填写申报《养老助餐服务建设项目申报表》,对上报的养老助餐服务项目进行评审后方可实施。在此基础上,各区采取的服务模式略有不同。如东城区采取“1+X”综合助餐服务模式。“1”为中央厨房,“X”就是在每个社区建设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海淀区则采取“中央厨房+冷链运输+社区配餐”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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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养老驿站

据统计,北京市有96%的老人在社区和家里养老,而按老年人分布设置的养老服务驿站,作为老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是必不可少的。在老年人口密度高的地区,一个社区要设两到三个服务驿站。到2020年,北京市将建成1000个养老驿站,2016年试点150个。养老服务驿站将全部由政府建设或提供设施,有专业的社会组织或者企业运营,政府会对其定价、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综合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等相关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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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新春(QY0001)  作者: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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