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2016-09-18 08:41 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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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分类管理是公务员管理“硬骨头”中的“硬骨头”,牵一发而动全身。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公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如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不同类别公务员范围如何确定?怎样破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精细化问题?公务员分类考录到底分多少类、分级与否?发达国家公务员分类改革有何经验?作为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改革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公务员分类改革情况如何、怎样评价?针对公务员分类改革中的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第9期特别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解析。

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需要解决哪些难点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务员管理室主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梁玉萍教授对公务员分类改革有着长期的关注和研究,她认为,分类标准与细化、明确职位职责规范、保持不同类别公务员平衡是当前公务员分类改革实践面临的难题。此外,她认为,在宏观层次上,公务员分类改革是改革“大一统”的管理模式;微观层次上,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公务员的考录、考核、职务级别、工资待遇、教育培训等具体的管理制度。这就要求在分类管理制度框架体系下构建体现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可以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公务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不同类别公务员范围如何确定,以及相应的职务与职级如何设置,这是公务员分类改革中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分类改革的核心难点。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宋世明认为,职位是职务、职责、职权的核心要素。建立在职位调查、分析、评价、规范和归类基础上的科学的职位设置,才是划分不同类别公务员范围的坚实而微观的起点。同时,他对如何确定专业技术公务员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范围进行了具体论述。

公务员聘任制是近些年社会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早在2006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在上海市开展公务员聘任制试点。试点情况如何?如何进一步推进公务员聘任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上海市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行政研究室主任石凯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他认为,公务员聘任制具有自身的制度优势,对于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能,大有裨益。但是,我国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中遇到一些困惑。比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适用范围与标准问题、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方式问题、聘任制公务员的激励与保障问题、聘任制公务员的合同管理与依法管理关系问题、聘任制公务员与常任制公务员的“一体两制”管理问题等。如何破解这些问题,石凯认为,应从结合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丰富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方法,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明确相关法律适用范围,加强公务员聘任制研究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公务员聘任制。

针对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比如考录、培训、考核等,应怎样正确理解呢?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副局长、区公务员局局长吕所良及该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陈强针对考录问题联合撰文强调,在条件成熟时,推进以职位分类为基础的公务员分类考录顶层设计,是深化考录制度改革要务。对此,至少需要统筹思考如何分、如何考、如何管等三个基本命题。如何分,重点是以公务员职位分类为依据,将现有公务员录用考试整合后划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等三大类;如何考,重点在于考什么、怎么考,并做到考准考实;如何管,重点是做好分类考录的题库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

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西方国家尤其以英美公务员分类管理为代表,他们不断探索、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英美公务员分类管理经验与发展对于当下我国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具有怎样的启示与借鉴?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顾丽梅简要介绍了英美两国的公务员分类改革历程,认为英美两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征:两官分途:政务官、事务官的分类管理;整合性: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有机整合;规范性:公务员分类管理日益规范;企业化:公务员分类多元化,设置政府雇员制;流动性:公务员职位结构公开透明。这对我国公务员分类改革具有重要启示。

深圳是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其5年来的改革实践如何评价?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郝玉明总结了深圳市分类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他认为,深圳既有改革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也有改革探索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职位分类改革的目的要明确;职位分类的范围界定要科学;需要建立与分类改革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需要做好改革的组织、财政及理论的充分准备。这些经验值得在今后的分类改革中予以吸收和借鉴。

来源标题: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责任编辑:韩新春(QY0001)  作者:吕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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