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定不移实施“治散煤”专项整治,坚持源头把关和过程控制两手抓,从严整治煤炭市场,统筹推进减煤换煤;二是重拳猛击开展“净四气”专项整治,做到狠抓固定源污染防治不懈怠和牢抓移动源监察执法不放松;三是全力以赴推进“降三尘”专项整治,全面控尘、治烤、禁烧,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减排降尘力度。
截至目前,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责令76起大气固定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其中25起实施行政处罚50.3万元,妥善处理大气类环境信访676件次,取缔小煤炉86套,发放公开信、宣传册等材料2300余份;共计检查机动车42.44万辆次,劝返超标外埠车4828辆次,查处超标机动车159辆,罚款6.22万元,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4683辆,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