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召开重大行政处罚听证会

2016-08-31 08:29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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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北京召开重大行政处罚听证会

一场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拟进行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会近日在北京市环保局召开。当事人对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认可,要求听证申辩、减轻处罚。

5月18日,环境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农学院北路9号院的“昌平区回龙观镇居住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领秀慧谷小区两限房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项目承建方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照2009年的环评批复建设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环保部门对其作出“责令昌平区回龙观镇居住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停止使用,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告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7月22日,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对处罚结果表示不认同,申请听证。

8月17日,听证会在北京市环保局召开。听证会上,企业对环保部门指出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但申辩提出:水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成是由于主管机关规划调整等诸多客观原因所致,且目前其正在积极谋求将小区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作为补救措施,因此希望减轻处罚。

经复核,环保部门认为基于违法事实的存在以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处罚主体和违法事实无误。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将在进一步研究后下达。

据了解,2016年以来,北京市环保局共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12次。相关负责人表示,近3年来,环保部门召开的听证会逐年增多,这说明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都增强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进步,对今后监督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标题:北京召开重大行政处罚听证会

责任编辑:韩新春(QY0001)  作者:褚宏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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