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可享补贴

2016-06-15 09:05 首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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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家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进行补贴,补贴额度达到改造总投资的1/4-1/3。

除了雾霾,臭氧污染在夏季也是本市空气的“大敌”。氮氧化物不仅是本市PM2.5的重要前体物,同时还是夏季臭氧生成的重要“原料”,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

据初步统计,本市纳入统计的现存燃气锅炉约1万余台、5万余蒸吨,主要分布在城六区,东西城尤以2蒸吨及以下小锅炉居多。如5万余蒸吨全部实施低氮改造预计可减排氮氧化物近1万吨,将有力支撑全市空气质量加速改善。

此外,本次补贴对象也涵盖了中央、部队在京单位,鼓励其继续积极配合支持本市低氮改造工作。

根据本市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加严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对2017年4月1日后的新建锅炉执行30毫克/立方米;对于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2017年4月1日起执行8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

根据标准要求,本市城六区、各市级以上开发区、郊区新城建成区等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的在用锅炉都必须实施低氮改造,达到8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标准,这是标准实施的硬任务。该标准总体上已严于欧洲锅炉排放标准,接近于全世界最严的美国南加州锅炉排放标准。

责任编辑:管雪莲(QY0024)  作者: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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