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2017-12-14 08:24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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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梁启东: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12月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国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研究了2018年全国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会议关注的一个重点,就是把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明年要着力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既有利于经济的活跃,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房地产市场需要完善的长效机制,需要适度的宏观调控。

“房住不炒”的行业定位

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用一句“大白话”明确房地产的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是对中国房地产发展阶段性的总结,也是房地产行业发展方向的定调。房地产市场如果过分强调投资功能,会使得投资住房成为一部分人牟取利益的工具,造成正常的住房供需关系失去平衡。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起全场长时间的热烈掌声,这说明这个定位是被中央高层肯定且受社会广泛欢迎的。这个定位,对我们未来更远一段时间房地产行业发展都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今年一年大致采取的是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调节好货币闸门,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货币政策在稳健后加了“中性”一词,释放了新的信号。过去一年,在经济增速放缓,美联储加息等诸多压力下,货币政策在宽松和从紧中寻求平衡,灵活应对,就是所谓“稳健中性”就是一方面不过于宽松,把抑制资产泡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另一方面是不过于偏紧,把货币政策回归到相对稳定、正常的状态。因而,今年的政策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因城施侧”的调控方式

明确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提高去库存的针对性、有效性。最近两年,我们面对的房地产市场形势是:一线和重点二线城市库存相对较低,房价快速上涨,而大多数三四线城市库存高企,整个市场状况是“冰火两重天”。全国楼市总库存高达6.8亿平方米,其中70%待售面积在三四线城市。针对这种分化状况,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一改过去全国“一盘棋”的方式,顺应中国房地产市场分化态势,突出强调对房地产市场的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三四线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三四线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有所居”的发展目标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目标是实现“住有所居”,房地产业定位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产业,让住房回归其居住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同时,为因劳动技能、就业、收入等原因而面临住房困难的群众,提供住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要。2015年,我国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机制,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目标越来越清晰,就是“住有所居”。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手抓”,特别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面向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具体说,就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

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方向,也是弥补住房领域“历史欠账”的重要举措。为稳定房地产市场,2017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九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从融资、土地供应、盘活租赁房等角度提出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成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12个城市。目前各大城市住房供应正从“重售轻租”转向“购租并举”。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建部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制定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目前国家层面的《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正在征求意见,这个《条例》将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进一步凸显了建立租售并举长效机制,加快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性。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调控手段

房地产调控成效如何,与地方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直接关系。地方政府是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者,又是供应土地以扩大税收的市场参与者,是住房调控的主要当事人。针对房地产调控,中央强调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差异化用地政策,控制用地供给,严格控制商品房新增用地,对商品房库存积压严重地区,暂停土地供应;对闲置开发用地征收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实行棚改安置货币化,团购存量商品房等,公租房货币化,给予市场租房的保障对象适当补贴;各地区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扩充公租房源,并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居住证制度,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制定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总之,要对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重塑房地产价格形成机制,实现房地产市场从结构到功能的的根本转变,才能使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作者: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梁启东)

来源标题:梁启东: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编辑:韩新春(QY0001)  作者:梁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