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更高层次的司法公开

2017-09-27 08:42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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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实行更高层次的司法公开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公开能够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司法的进步。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开要充分发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作用,就要符合群众需要与社会关切,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比如,法官应在判决书中进行比较详细的释法说理,而不是仅仅使公开成为简单的证据罗列与事实归纳。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具体制度和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使司法公开内涵更为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更加注重实效。

扩大公开范围。司法公开不应仅局限于审判结果公开,而应实现裁判过程透明。司法公开的内容应从审判公开拓展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让当事人可以了解案件在立案、庭审、执行等阶段的信息,还可以了解法院工作报告、司法统计数据等信息。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地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比如,数字法庭建设把案件审判全过程都纳入信息化管理。再如,庭审直播保证公众知情权,促使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今后还应增强司法公开的针对性,加强对司法信息的科学管理,精准满足群众对司法信息的需求,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回应社会关切。司法公开不应仅仅满足于各类信息的公布,还应将现有单向的信息发布平台转化为具有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监督功能的综合平台,及时对群众关切的司法事件和相关司法信息进行回应。特别是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让当事人不仅知道结果怎样,而且知道为什么这样。目前,说理公开逐渐成为司法高频词。越来越多的法院积极推进裁判文书说理公开,不仅公开事实认定的依据、适用法律的推理解释过程和裁判理由,而且对当事人的诉讼理由和抗辩主张是否成立进行回应,真正做到辨法析理、输赢皆服,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高参与程度。扩大公众参与,可以更为有力地促进司法公开。一方面,只有公众关注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才会更有动力。另一方面,公众的积极参与也会对司法公开形成监督,从而促进司法公开行为规范化。此外,提高公众参与度,还有助于通过司法案件进行普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促进司法公开、守护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方开展试点,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公开的渠道。一些法院、检察院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司法机关,了解、监督司法工作;司法机关主动与媒体沟通,了解人民群众诉求,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设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提供智能化检索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信息资源。(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来源标题:实行更高层次的司法公开

责任编辑:韩新春(QY0001)  作者:潘铭方 高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