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人都能在城市有尊严地生活

2017-09-21 09:09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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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让每个人都能在城市有尊严地生活

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城市,核心标志是每个人都能在城市有尊严地生活。在城市建设和治理过程中,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需要、最渴求的方面出发,减少“城市病”,让城市居民能够怡然生活。这就要求政府从治理和服务的视角出发,更加重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导向和制度导向,不断提升城市发展与治理水平。

突出问题导向。城市治理要着眼长远,更要解决当前,以城市生态、交通和内涝等突出问题为导向,解决市民最关心的城市问题。一是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是城市面向未来发展的主体竞争力,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探索集约节约的生产生活方式,真正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二是城市交通问题。交通拥堵、汽车尾气排放严重等问题,既对城市环境造成影响,又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城市交通治理方面,应有综合思路、系统规划。在明晰城市定位和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交通规划布局。同时,为保障城市弱势群体出行权利,顺应绿色出行的城市交通发展方向,坚持“便民交通”思想,突出地铁与大公交建设。三是城市内涝问题。每逢暴雨季节,江苏多个城市都会开启“夏天看海”模式,人民群众对此抱怨颇多。除了城市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江苏还需要快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突出服务导向。在城市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不仅是治理,更是服务。因此,城市发展不仅需要治理环境、交通、内涝等突出问题,还需服务于居民需求。一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治理体系。搭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居民等各社会力量协同合作的桥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提高各方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努力构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模式。二是全面深化城市治理与服务改革。建立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便利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三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城市治理中应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具备条件的常住人口领取户籍证落户城市,获取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同时,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要努力实行布局优化、普惠可及,对于一些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非基本公共服务,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

突出制度导向。城市发展不仅是硬件设施的改善,更重要的是软件水平的优化和提升,通过治理方式的创新,实现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是注重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注重重心下移,在街道层面设立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向基层延伸。加强城市安全监督与管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二是推进城市治理智能化,建设智慧城市。大力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推动信息化与城市发展深入融合,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信息化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将科技手段嵌入城市管理,构建精细化的智慧城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为重点的社会信用制度。三是推进城市治理法治化,建设法治城市。需要从立法、执法、监督等层面发力。在立法层面,针对城市治理与服务领域法律不足的困境,要用好城市治理立法权,加强立法,将城市治理纳入到法治和制度的规范进程中,使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执法和监督层面,严格实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坚持依法决策和监督,展现法治的公开、透明。(作者为创新型城市研究院智库首席专家,南京市社科院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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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新春(QY0001)  作者:叶南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