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颜色革命”非美国专利,欧盟动作也不少

2017-03-24 10:07 参考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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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颜色革命与政治渗透,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美国。然而,同为西方世界的欧盟,在“颜色革命”上一直与美国关系密切,在这方面的动作也不少。

日前,俄罗斯电视台(RT)报道,欧盟委员会计划拨款250万欧元,用于支持中国的非政府组织(NGO),欧盟委员会提供的资金将被用于对中国NGO的一次竞标,该竞标旨在扩大中国“公民社会”的潜力,增强他们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提高他们就社会政策与地方政府机关对话时的地位。尽管文件用语非常一本正经,但是“提高他们就社会政策与地方政府机关对话时的地位”这句话,很容易联想起在中国接连不断发生的群体事件。显然,可以将欧盟的这一计划归为他们对颜色革命的支持。

欧盟在“颜色革命”上一直与美国存在联动关系,欧盟出资收买他国“民间组织”的做法比比皆是,在2004年的乌克兰“颜色革命”中,欧盟和美国官员、议员轮番访问乌克兰,公开支持反对派,批评乌克兰现政府,最后成功地使乌克兰发生了政权更迭。2015年,由于马其顿当局没有追随欧盟对俄罗斯实施制裁,再加上支持俄罗斯“南溪”和“蓝色溪流”天然气管道项目,境外势力搅乱马其顿政治局势,导致马其顿警方在北部阿尔巴尼亚族聚居区库马诺沃与武装人员发生激烈交火,这起暴力事件对当时的局势越发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背后同样有西方的影子。

而美国和欧盟最想搞“颜色革命”的地方是中国。他们想在中国的街头鼓动一场“颜色革命”,不费一枪一弹,就把中国“融入世界主流”。

2013年,欧盟开始有计划地提高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在中国的作用,并积极致力于“公民社会组织和中国政府的对话”。在一份文件中,欧盟明确称要宣传“更强力的中国公民社会的办法”。其具体办法包括制定“宣传公民社会组织在中国的作用、公共利益诉讼、公益律师参与政治”的小册子,创建一个网站致力于分享宣传案例研究和方法,组织社会活动、区域宣传研讨会,细化宣传简报和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的宣传手册等。

201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发布时,欧盟驻华代表团发表声明,指责这部法律“可能妨碍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妨碍NGO对中国的发展和贡献,促请中国政府为NGO创造安全公平的环境和透明的程序,使其能够在中国自由、有效地开展工作。”其中的牵涉并不难理解。

“阿拉伯之春”爆发不久,几个人在王府井搞“行为艺术”,“碰巧”美国驻华大使“路过”那里。后来,台湾的“太阳花运动”,香港的“占中”,都是西方在“示范”。总之,西方搞“颜色革命”有一个标准化的“套路”:制造和利用不同集群之间矛盾,在群众中宣扬“娱乐到底”理念突破道德底线,利用互联网煽动不满情绪,巧妙地设置议题让人忙于应对,集中丑化领导人和革命英烈,歪曲历史,悄悄地拉拢有社会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在一定的时候抛出“某某宪章”之类的宣言,如果政府动用警察则嫁祸当局,暗中给予参与者资金或许诺出国留学改变国籍。

特朗普上台后的美国内部变动也成为欧盟在“颜色革命”事业上动作增多的原因。特朗普上台后削减了大量联邦对外民主事业资金援助,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有两种人定会如丧考妣。一种就是直接遭受资金链断裂危机的各国带路党们,另一种则是欧美那些惯用民主伎俩在他国实现政治目的的政客和智囊们。在欧盟本身面对本位主义下的解体威胁、难民危机等顽疾时,不管自愿也好,不得不做也好,其都要增加对“颜色革命”事业的投资,以填补美国退出造成的空白。

(参见:《中俄联防颜色革命,欧盟被抓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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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薄晨棣(QY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