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者致歉是对公私之义的致敬

2017-03-23 08:27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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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被救者致歉是对公私之义的致敬

“张警官您好,我用心说一声对不起你……我不知道,您为了救我,连咱奶奶的最后一面没见着,我当时要听进您的一点劝,您也可以见到奶奶最后一面……”这是河南郑州一名欲轻生的男子获救后,发给救他的民警的一条信息。该男子和家人一起找到救他的这位民警当面感谢,并致以深深的歉意。

一边是亟待帮助的轻生者,一边是处于临终期的至亲者,救人与见面,职责与亲情,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两者之间孰轻孰重,需要当事人第一时间作出选择与判断。生命为大,职业为天,既然当了警察就当履行救人之职,这属于最基本的岗位要求, 也属于最基本的道义要求,并没有什么值得拔高之处。即便是刚刚逝去的老人,知道内情后,也会感到无比的欣慰。

未能见到亲人最后一面,了却心中的遗愿,此不失为人生中的一大遗憾。人之为人,皆因其有情有义。未能在最后节点,以看望和见面作为尽孝的表达,于当事人心中注定欠缺,即便是寻常的旁观者,将心比心也深感遗憾。作为被救者,在知道内情和真相之后,或许应为自己的轻率行为感到愧疚,一条道歉的短信,既是对自己内心想法的表达,也是对救人者认真履职的敬意,更是对刚刚逝去的老人的怀念。

道德具有相互性,情感具有共同性,如此才能形成交流互动,不断升华。是的,你可以说,警察救人为其职责所在,为公义;看望奶奶为尽孝道,为私德。公私之间当以公为大,更何况轻生者并不知道内情,不表达感谢与歉意并不为过。不过,一个最浅显的事实与道理是,再好的公德体现也离不开私德的塑造。一个人若是连自己的亲人都无孝顺之意,都无挂念之情,其能否将职责所服务的对象“视为亲人”?若是其连见亲人最后一面的念头和冲动都没有,又能否真心实意地实施救援?

因而,基于道德的整合性与关联性,理应对真心实意表达、体现和践行,给予高度的认可;对自身行为造成的遗憾致以歉意。这既是最基本尊重的需要,也是最原始鼓励的需要,道德只有在鼓励、承认、鼓舞的过程中,才会得到激发和提升,让遵守者、遵从者、执行者更有激情,更有信心,更有动力。离开了价值的承认感、个体的尊严感和结果的成就感,则就失去了动力之源,恪守之力。

于现实来说,最大的道德困境,或许在于理想大于现实,教条大于人性。单纯强调道德的义务性、责任性、服从性和无条件性,于表达方式上则是单向输送而非双向互动,更没有虑及对方的需求与感受。正是这种“天然性”的拔高,让道德变成极其纯粹而成本高昂、代价巨大,结果反倒形成了对道德最致命的伤害。包括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机制,自然也存在多取少予的天然短板,流血又流泪的制度缺乏与认知局限,让弘扬正气、激励道德的土壤极为贫瘠。于是,则出现了大量“被救后,一句感谢的话都不说”的案例,好心得不到好报,好人得不到善待,道德动力从何而来?

遗憾变成感动,皆因一句感谢,一句歉意。于此足以宽慰内心的遗憾, 也足以表达自我的歉意,并因为这一则短信的回馈,让道德的价值实现了升华,得到了拔高。救人者于此感受到了自我的尊严与存在,对公私之义的理解也更为真切,于自己不仅是种莫大的慰藉,于其他类似者,又何尝不是一种正面的引领?

来源标题:被救者致歉是对公私之义的致敬

责任编辑:薄晨棣(QY0025)  作者:堂吉伟德